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函文公告】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00043822號「電影片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公告廢止

經濟部於109年4月1日公告訂定之「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規定已將電影片禮券納入規範,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,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4款規定廢止「電影片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法規。
瀏覽數:

最後更新日期

2024-04-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