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重申請貴校依「桃園市政府公文線上簽核作業規定」多加利用線上簽核,以電子交換方式發文(電子文),簡化行政流程及落實節能減紙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113年2月17日府秘文字第1130022297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提升公文處理效率,請配合下列事項:
(一) 線上簽核重點:凡符合「保存年限30年以下」、「附件20MB以下且可掃描」及「非密件」等條件之公文,請優先採用線上簽核辦理。
(二) 電子交換發文:對外發文時,請多加利用公文電子交換(電子文)發送,以減少紙本列印與郵寄成本,提升公文時效。
三、 檢附本府原函及作業規定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