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」第5條之1、第9 條、第10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2月21日以臺教技 (一)字第1080021516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(含法規條文)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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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21516EA0C_ATTCH29.pdf
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第五條之一.pdf